——对女大学生凌晨杀死同班女生后自首事件的省思
昨日凌晨2时许,海淀区学院路一连锁酒店内,北京科技大学一名大二女生将一同班女生杀死。犯罪嫌疑人昨日7时许报警自首,随后被警方控制。
昨日,北科大已向当事人班级通报此事。两人同学和辅导员均称,两人性格开朗,关系要好,杀人原因仍是个谜。
大学生是社会上接受高等教育的主要群体之一,本应具备良好的道德文化素养和理性,从而为社会贡献更多的力量。反观当今社会却存在为数不少的大学生缺乏理性精神和基本的道德观念,法律意识淡薄,做出很多有违反法律和违背社会公德的事,这是我国高等教育中亟需严正对待的问题之一:大学校园缺乏道德法制宣传教育。
北京的大学生蒋晓峰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然而在大学宿舍里因为一瓶开水,竟然用铁管尖刀将一名同学扎伤致死;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殷兆辉是全村唯一的一名大学生,却因恋爱受挫产生报复心理并掐死女友并将尸体扔到宿舍楼下……
有这样一个数据:中国犯罪学研究会调查表明,1965年,在校大学生犯罪仅占青少年犯罪的1%;文革期间,在校大学生犯罪只占青少年犯罪的2.5%;然而近几年,在校大学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约为17%。
面对被誉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犯罪比例的陡然提升,人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寒窗苦读十几年眼看就修成正果的大学生犯下了无法挽回的错误,赌掉自己的前程?除了他们自己,还有谁该对那个仅仅几十年,却发生触目惊心变化的数据负责?
大学,这个无数莘莘学子热切向往并为之奋斗的乐土,走进之后,却又让许多充满理想的孩子失去方向。
校园内,贫富差距的内心失衡、人际交往的多元复杂、感情生活的变幻莫测、就业压力的严峻态势等等都容易造成一些大学生产生厌世、消极的人生态度,在理想与现实中找不到平衡点,以致在“象牙塔顶”的乐土中迷失方向。
尽管近些年,大学生犯罪的因由和手段浮现出复杂化倾向,然而绝大多数大学生犯罪仍为冲动型犯罪,蓄谋犯罪的几乎没有;高智商犯罪在近几年有所体现,然而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仍旧是大学生犯罪中触及最多的罪行。此种情形让人不难看出,大学生犯罪并非因为他们是大学生,而是因为他们犯罪冲动的爆发,发生在大学里。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几经呼吁后,这种“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当今中小学课本仍然没有关于普法教育的内容,即使是大学,也仅仅是在大学一年级时开一门必修课《法律基础理论》。在这种状况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
为了防止此类悲剧重演,我们应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措施:
1、强化在校大学生的法治及人文教育
目前,我国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仍很薄弱。有些人在实施盗窃行为时都不知道自己是在犯罪。对此,各大专院校应增设法治宣传栏、宣传刊,采取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常识教育。另外,各大专院校应与司法机关加强联系,由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结合所办案件,对学生进行现实的法治教育,强化他们的法治观念,将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结合起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基于我国教育在中学进行的文理分科,使学生所受的教育难免发生失衡,所以,如何用人文精神指引大学生服务于社会,是大学教育的一个重要课题。
2、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问题研究。
由于社会、家庭及自身性格等因素的影响,有的大学生心理并不健康,再加之找不到正确的方式排解,从而导致反社会的行为。如果在学生的这种行为之前,我们心理咨询活动就积极介入,将其不正常的心理活动引向正轨,做到防微杜渐,我们的大学生必然能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成长。据此,应当加强品德教育,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条件具备的,可以成立“大学生犯罪预防中心”。
3、要大力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及学校内部的管理
鉴于大学周边环境对校园犯罪的诱导,有关部门应结合发生在校园中的实际案例进行犯罪预防宣传;建立预防大学生犯罪的网络;有关执法部门要加大力度综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最大限度地消除一些诱导因素,这些方式都是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同时学校内部应当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自身的管理方法,以一种法治化的路径来预防犯罪的发生。
为了祖国的明天,让我们共同努力,在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的同时,不断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不要再让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