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知识产权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双语课程)
课程英文名称: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选修课
周学时:3
开课院系:法律系
授课对象:本科二年级学生
先修要求:民法 刑法 行政法、诉讼法、国际经济法、国际法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Intellectual Property Examples and Explanations, Stephen
M. McJohn ASPEN,2003.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7月第六版
曲三强,《现代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8月
二、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知识产权法学》属于教育部规定的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之一,也应是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本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制度,掌握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法律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熟悉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及执法现状,了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历史演变与发展趋势,并能应用所学理论分析实际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授课过程中还将穿插介绍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现状、主要国际组织和主要国际公约,特别是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保护文学产权伯尔尼公约》等。要求学生全面掌握知识产权概念的来源和知识产权的范围、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明确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等。
三、相关教学环节安排
教学环节安排围绕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体现法学基础理论与实践运用相结合。重在培养学生知识应用能力、自主学习能力、以及批判性思维能力。教学进程分为理论教学环节、课堂讨论环节和案例剖析环节等。
教学方式:选择适合学生学习需求的启发式教学,在掌握知识产权基本原理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展开以问题为导向的授课模式,并结合实时热点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分析与研讨,达到能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
四、课程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
考核方式采取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估的方式,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平时考核包括到课率、口头提问、作业检查等;期末考核采用闭卷笔试,考察学生在全面系统掌握教材内容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六、大纲说明
1.本大纲根据法学类专业的培养目标与特点,规定了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根据教学改革的要求,对教学内容、次序和学时分配等,可视具体需要作适当的调整。
3.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标准根据每年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相关要求或做出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