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教务处制表 2022年1月
《国际法学》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 国际法学
课程英文名称: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课程类别:专业核心必修课
周学时:4
开课院系:法律系
授课对象:本科二年级
先修要求: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
教材及参考书:
《国际公法学》编写组:《国际公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邵沙平:《国际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白桂梅、李红云编:《国际法参考资料》,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英]詹宁斯·瓦茨修订,《奥本海国际法》,中国大百科全科出版社,1995年版;
梁淑英主编:《国际法教学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课程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国际法学》是法学专业的16门必修课程之一。通过对这一课程的学习,使同学们了解到,国际法是国家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只有严格遵守国际法并运用国际法解决国际争端,才能有效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合法权益;掌握有关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并能运用国际法原理分析国际问题和重大国际事件,明辨国际是非,服务于国家建设,维护国家权益。
三、相关教学环节安排
本课程的教学环节安排以理论教学为主(约60学时)、并穿插案例剖析环节和实践应用环节(约4学时)。
学前准备:建议学生按照教师 教学进度,做好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认真阅读教师部署的学习资料、完成相关作业和练习,以保证能够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并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具体问题的学习效果。
教学方式:综合运用启发式、研讨式以及混合式教学模式等。
四、课程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的整体安排,本门课程的学时安排为64学时,二年级第二学期开设。
说明:教师应根据本课程教学目的、基本要求及教学环节安排,科学设置教学内容和时间分配,明确每一章节教学重点、难点及教学要求。
五、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标准
考核方式采取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估的方式,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平时考核包括考勤、作业检查等;期末考核采用笔试(闭卷)。
六、大纲说明
1.本大纲根据法律专业的培养目标与特点,规定了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根据教学改革的要求,对教学内容、次序和学时分配等,可视具体需要作适当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