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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规则》:身怀利器之二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03-26 点击量:

(本文由栏目编辑09级韩思思同学摘写,由栏目责任编辑08级高超同学整理)

(本文来源为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很久没和大家见面了~~(*^__^*) 嘻嘻……相当抱歉!谁让咱法制周太成功了呢!好了步入正题吧!本期我们接着上期的身怀利器继续讲。那么,本期的利器是什么呢?先别急,给大家一段话,相信大家那一颗颗赛爱因斯坦的头脑能想到!“无论正式规定是怎么样的,掌握了合法伤害权的人就是牛气得要命。”O(∩_∩)O~利器嘛,毋庸置疑便是合法伤害权喽!

那么 ,怎么理解合法伤害权呢?是伤害权又怎么合法呢?难道古人都没学过法逻?当然,这和法逻没什么关系,这只是一个让当权者“玩”的游刃有余的一个名词罢了,现在给大家一个例子让大家更深刻地去了解这个名词!

据《竹叶亭杂记》记载,清代的四川有一种流行甚广的陋规,名叫“贼开花”。 每当民间发生盗窃案件,州县地方官接到报案后,官吏衙役不作任何调查,先把被盗人家周围的富户指为窝赃户。既然认定嫌疑犯是官吏们的合法权力,关押嫌疑犯 也是他们的合法权力,他们这么做当然没什么风险。那些被指为窝赃户的人家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家里无人作官,没有后台。于是官府放心大胆地把他们拘押 起来敲诈勒索,每报一案,往往牵连数家,“贼开花”由此得名。那些被指为窝赃的富户,特别害怕坐牢,只能自认倒霉,拿出大把的钱来贿赂官吏,打点差役。官吏捞足了钱,才把这些富户放出来,并宣布他们没有窝赃。在术语里这叫“洗贼名”。

怎么样?看完上例我们无不佩服古人那睿智的大脑和一切向钱看的品质吧!如果你是那个倒霉挨千刀的富户,你该怎么办?自杀?来个爽快点的?不要吧~~因 为那样会下地狱的!作者吴思给咱支一招:考功名,让他们不敢敲诈!恩!不错吧!但唯一的缺点是只能自保,不能普度众生。有的同学要冷笑了:“管好自己就不 错了,谁还有那闲功夫去普度众生?自己都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喽!”想想也对,当今这社会,谁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仔细一想,问题来了,人多 功名少,供不应求了,你确保你的十年寒窗真能一朝金榜题名?难!!所以普度众生的想法是可取的。好了,现在的新问题是:怎么普度?你得拿出方案来是不是! 别扯了那么多,大家是心悦了但不诚服嘛!我们可以想一下,那些官吏的动机何在?说到底就是一个钱,那要是平常给他们点小恩小惠,是不是他们得到钱,百姓便 免受皮肉之苦?一举两得!对!普度众生的方法便是:召集同乡开一个会,大家凑一笔经费,每年给负责本片的捕役数千,作为他们辛辛苦苦为我们抓盗贼的奖励, 同时要求他们别再嘱托盗贼诬扳良民。

总之,合法伤害权是很值钱的。有了这种权力,没有钱可以有钱,没有敛钱的规矩可以创造出规矩。用古汉语一个简洁贴切的词来表达,这叫“势所必至”。势之所至,潜规则生焉。即使这规则不合法,也可以转弯抹角将它装扮起来——广大群众爱护人民警察,凑点钱表达他们的感激之情,这难道有什么不对吗? 这便是合法伤害权的由来!

中 国的潜规则之多,无不让我们惊叹!每个机构与每个机构都有潜规则,人与人之间亦然,是我们古代太发达以至于古人那聪明的脑袋瓜子不以另一种方式展现出来不 爽吗?不是,其实谁不想做一个好官呢?过安安稳稳的生活?十年寒窗只为了坑害百姓?说到底,还是制度的问题!谢谢,希望本期内容大家大致满意,下期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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